教師單身、講課太精彩也不行?台校園允匿名檢舉濫訴多

校園濫訴情形嚴重,有國小教師上網蒐集教師被檢舉的離譜樣態,不僅有教師休假吃雞排、喝珍奶就被投訴「壞榜樣」,單身者被質疑「這樣會教孩子嗎」,長太高被投訴不適合教幼兒園,還有自然科教師被投訴「不教唱國歌」,各種光怪陸離的檢舉案,讓教師直喊心累。
教育部2019年大幅修正「教師法」,為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創建「校事會議」調查制度,然而因允許匿名檢舉,導致校園濫訴案件層出不窮。
新北市北大國小自然老師陳民峰,曾遭民眾檢舉「自然老師不教學生唱國歌」,一狀告到新北市教育局,成為校事會議調查對象。他近日在網路徵集教師遭「離奇投訴」的案例,引發教育界熱烈討論。其中像是考題太難,打擊學生自信、老師放假吃麥當勞、珍奶是壞榜樣、老師是代理老師,不會帶班級、同一天出作業,有家長嫌太多,也有家長嫌少等。
另外還有老師太年輕,不會帶孩子,老師是單身,會帶學生嗎,老師聯絡簿字寫太醜也被投訴、長得太高,不適任成為幼兒園老師,自然老師無法幫倉鼠看病,專業知能堪憂,甚至數學課上得太精彩導致學生興奮失眠睡不著,也同樣有家長不滿而投訴。
全中教政策部副主任呂惠甄指出,校事會議調查程序往往歷時2至3個月,須召開至少三次會議、聘請3名外部委員,單次車馬費即達7500元台幣,加上撰寫結案報告等費用,總支出至少3萬元台幣(約993美元)。若案件較複雜,支出更高,且全數由學校負擔,對校務經費形成沉重壓力。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表示,校事會議制度應比照司法機制,設立「保證金制度」,要求檢舉人先繳交一定金額作為保證金,若經查屬實再予退還,反之則沒收,以防堵「零成本濫訴」。
全中教也支持設置防濫訴機制,建議由敗訴方負擔調查費用。全中教政策部副主任呂惠甄指出,有教師遭校事會議調查時,自費請律師應對,儘管最後結果為不成立,教師卻仍須自行承擔律師費用。
教育部表示,學校經校事會議決議組調查小組案件,補助每案1萬5000元(約496美元)。此外,為避免不必要的行政資源浪費,若檢舉後雙方已和解,或檢舉人主動撤回,學校可不予受理;若情節明顯未達教師法所規定的解聘或不續聘標準,校事會議可決議免組調查小組。
新北市北大國小教師陳民峰表示,教師遭無理指控與霸凌時,社會不該袖手旁觀。若社會縱容「刁民文化」蔓延,未來無論是在職場、交通或商業往來中,人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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