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敵人法」遣返移民 最高法院續下禁令

最高法院16日宣布,繼續阻止使用1798年的戰時法律「外國敵人法」(簡稱「外敵法」)驅逐被控為暴力幫派成員的委內瑞拉人。大法官也將該案件發回下級法院,並指示此暫停命令將持續有效,直到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作出裁決,最高法院也會斟酌任何針對該裁決提出的上訴。
最高法院指示聯邦上訴法院,審查這些移民提出的主張「依據『外敵法』將其驅逐出境並不合法」,同時也應審查政府需要提供什麼樣的通知,好讓移民有機會對驅逐出境提出質疑。
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 Alito Jr.) 對此撰寫了不同意見書;大法官湯瑪斯 (Clarence Thomas) 也加入他的行列。
最高法院有關此案的最新宣布,涉及到一連串分秒必爭的法律行動。
4月初,大法官首度就此議題做出權衡結裁定;當時大法官同意暫時允許政府繼續使用「外敵法」,前提是受到該法律約束的移民必須有機會在法庭上質疑自己被驅逐出境事宜。
與此同時,多名下級法院法官裁定,只有在美國遭遇「入侵」時才能援引「外敵法」,政府已超越法律範圍,這些法官出手阻止將委內瑞拉人驅逐出境。
4月18日,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律師得知一批被拘留在德州的委內瑞拉人,被政府指控為委國黑幫「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或譯Train of Aragua)成員;這些人已收到即將被驅逐出境的通知,且被載上巴士,送往機場遣返。
ACLU律師為此迅速代表其中兩名委內瑞拉人,向德州聯邦審判法院提告。由於該聯邦法院法官亨德里克斯(James W. Hendrix)拒絕發布暫時阻止遣返令,ACLU隨即向最高法院申請採取緊急行動。
4月19日午夜過後,大法官發出暫停驅逐出境命令,並寫道:「在法院另行下令前,政府不得將任何被認定拘留者逐出美國。」
16日最高法院宣布繼續暫停使用「外敵法」驅逐移民出境,把案件發回下級法院,是此案最新審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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