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拉盛華裔少女遭群毆 7青少年被控謀殺未遂等重罪

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20日宣布,七名17歲青少年因涉嫌在法拉盛凱辛納走廊公園對兩名華裔少女施以集體暴力,被大陪審團正式以25項重罪起訴,罪名包括二級謀殺未遂、幫派攻擊、搶劫、勒頸與非法持械等。根據指控,被告以預謀手段將受害者引入林中施暴,過程中使用金屬球棒、尖刺手套,並實施羞辱性攻擊。一旦罪名成立,七名被告最高將面臨25年監禁。
根據地檢辦公室說明,5月2日下午,一名17歲女被告與13歲受害者原為朋友,雙方於一個月前交惡,該名被告以「談和解」為由,將13歲少女約至凱辛納公園。當日13歲少女與16歲好友Mary(化名)一同前往,兩人原在公園球場打球,卻被七名被告及其同夥包圍,並被脅迫帶入公園林中。
在林中,16歲的Mary遭多人以金屬球棒與手套暴力毆打頭部與身體,衣物與鞋子被剝除,手機遭搶奪。她在攻擊過程中一度被勒頸至昏迷,頭髮部分亦遭電動理髮器剔除。13歲女孩試圖上前阻止,亦遭毆打與球棒擊打,其手機遭摧毀。
施暴者作案後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兩名受害者皆被送醫急救。13歲少女傷勢包括全身瘀青、眼部後方損傷與腦震盪;Mary則出現頭部腫脹、頭痛、記憶模糊等症狀,並於數日後出院。
根據皇后區地檢官辦公室提供的起訴書內容,七名17歲被告共被控25項重罪,具體包含二級謀殺未遂兩項;一級幫派攻擊與一級攻擊各兩項;一級搶劫共四項;二級幫派攻擊與二級搶劫各四項,以及二級攻擊四項。此外,檢方另指控一項二級勒頸罪與一項妨礙呼吸或血液循環罪。最後,起訴書還列出四級非法持有武器三項,指出被告使用金屬球棒與附有金屬尖刺的手套等危險物品進行攻擊。
檢方強調,盡管被告皆為未成年人,但將依成年人標準進行起訴,以體現對公共安全與受害者正義的重視。凱茲表示:「根據起訴內容,這群青少年將受害者誘入公園偏僻地帶,進行暴力圍毆與羞辱,這是一場令人震驚的集體攻擊行為,檢方將依法嚴正追究,絕不姑息。」
根據早前報導,受害人Mary為法拉盛高中在讀學生,案發後身體逐漸康復,但心理狀態持續低迷。其母親表示,Mary至今足不出戶、拒絕回校,整日將自己關在房間,並表現出失眠、恐懼、言語封閉等創傷反應。家屬正考慮為其安排心理輔導與居家訪視服務,也擔憂施暴者中有人與Mary就讀同校,一旦對方保釋返校,將對Mary安全構成二次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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